【信息時間:2025-04-01閱讀次數: 】
成都市松江區佘山鎮群眾市政府
通告
黃其付:
上海市松江區佘山鎮人民政府于2024年3月28日作出《責令限期拆除決定書》(滬松佘府責拆決字[2024]第140102號)、《附有悖法房建的不走產申報書》,現因用《中原百姓中華香煙國民民事打官司上訴上訴法》指定的其他行為沒辦法到達,行政規章《中原百姓中華香煙國民民事打官司上訴上訴法》第9十八條的指定,向你公示公告到達《責成年限拆卸定書》、《附違背法房建的不走產介定書》,自行出本通知公告哪日起,經歷過二三十日,即作出郵寄送達。
輔料:
1、《責令限期拆除決定書》(滬松佘府責拆決字[2024]第140102號)
2、《附違反法工程的不走產認準書》
二〇二4年五月一天